August 30, 2006

誰是老外 :人道

前天吃完麻辣鍋, 送朋友回家
在朋友家門口聊了許久, 聊到我們喜歡美國的幾個地方
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人對人的態度

不管在任何地方, 只要你和對方的眼神交會幾秒,
即使是不認識的兩邊, 都會點個頭笑一笑

在這裡的路上開車, 很自然的火氣就會比較小
因為我知道在雙方擁有一樣路權時, 別人會讓我,
自然我也十分珍惜可以禮讓別人的機會

被讓道的人向禮讓的人揮手致意
兩方就這樣有了一點點好心情

但是這個道理在華人區就蕩然無存
華人就是學不會在別人的社會裡生存的道理
就是要在別的國家建立自己猥瑣的國度
在某些角度, 我討厭他們, 跟討厭黑人並無二致

視角轉換回台灣, 台灣人有另一個習慣
我叔叔說過一句話
「你要是讓我不開心, 我就要讓你更不爽」

台灣人, 全部都是摒持著這個道理在與人相處
不管是任何場合, 不論是什麼對象.

這不是與人相處應該有的想法
反射性依照如此的原則去過日子, 難道不是身為會人類的悲哀?

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 有時難免讓人失望, 傷心, 甚或憤怒激昂
但是無法體諒別人的失常, 以報復的態度回應
不去學習如何尊重別人的群體不可能會有任何進步
在這個前提下, 不論是什麼樣的議題都不用討論, 因為都不重要.

由 edgar 發表於 August 30, 2006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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