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這裡三年了, 一直慢慢在瞭解一些這裡生活的方法
除了因為「生活」, 其中一部份也算是因為倒楣吧, 這幾年與很多與美國人的機構打過交道,
比如說像學校各辦公室, 政府各機構, 銀行, 賣東西的, 甚至是法院
在這些過程中我深切體會到: 很多時候, rule 或 policy 是死的, 但是人是活的
有時候一些規則看起來訂立得很嚴苛, 但其實很多人都知道大家都有不方便的時候
老美又(大多數)(原則上)是很人道的, 通常只要詳加解釋, 對方就會行你方便
但重點是, 記得問看看. 不管 policy 上寫得再冷酷無情, 再致命, 都要問看看.
不問永遠不知道, 問了就有機會!
這個例子說來也不好意思,
我想應該有人記得去年十一月中我收到一張罰單, 耶誕夜那天早上我去法院的事情.
法官大人大量的給了我上 traffic school 的機會,
要我在 3/10, 也就是今天之前把上課的證明帶回那去
結果有個傢伙一忙就一路拖到上禮拜 3/3 才上了 traffic school
那天上完我還很心虛, 加了十元美金要對方用快遞把證明寄到我手上
結果第二天對方寄了封信來說, 上課證明在看到我付錢之前就用慢速信寄出了
十元美金會如數退還給我
因為對方在南加, 我只好希望在這一個禮拜時間, 信會跑來北加
結果到了今天早上信還沒來, 我就慌了
看了看手上的各式文件都寫得十分冷血:
「將證明在截止日前送回法院是你自己的責任, 如果沒有做到,
違規事實將被送至交通部門, 保險公司將會相對的增加您的保費」
我彷彿看到一張寫著「半年兩千」的保單出現在我面前
馬上想到「千萬要問看看」的鐵則, 急忙打電話去法院
接電話的人聽了這件事後說「喔, 那你要延期囉? 我轉給負責的人」
我正在想, 延個五天應該很保險
結果電話被接起來, 對方二話不說就給了三十天
呼... 真的是差點嚇到我尿了.
這件事告訴我們兩個守則
做什麼事千萬不要拖到最後一刻
如果真的糗了, 別忘了問問對方能不能寬容一下.
說的對 事情還是早點做完比較好
由 小胖哥 發表於 March 13, 2008 12:26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