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6, 2008

心情碎碎唸 :炫耀是不好的行為

今天是週末, 算是我本週從週一以來一直期待的日子
因為要和朋友開車去南灣逛逛街以及吃吃美食

一天過去, 算下來品嚐了很多美食.

中餐是 cupertino 中信廣場裡滬江湯包的招牌: 絲瓜湯包和上海菜飯
晚餐是 san mateo 的小肥羊
我還外帶了 san jose 一家超級肉慾的 philly cheesesteak 回來明天吃

平常這些東西每一樣都是要有特殊節日才會去吃的東西.

逛街的部份, 今天在 Westfield Valley Fair 逛了一下
然後轉去旁邊的高級精品街 Santana Row 逛了好久沒進去的 Diesel

吃完小肥羊之後, 又在附近的 $1 store 看到一個超級漂亮的十一二歲, 穿著旗袍的混血女孩
心裡頓時冒出很多邪惡的念頭, 簡直是差點墮入魔道.

我覺得這是多麼開心的一天, 於是打了電話給 candice 炫耀分享
candice 一如往常給予很高亢興奮的回應. 但是我發現她的背景聲音始使有點吵雜
於是我問了個不該問的問題

「你在哪裡啊? 」
「......lake tahoe.」

說實話, 曾經有那麼幾個鐘頭, 我覺得我今天都還挺開心的
怎麼會頓時之間,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淡淡的哀傷以及失落感呢?

我想, 人真的不能覺得「喔, 我今天還挺開心的」然後亂打電話去炫耀分享
不然就會有一個人用平淡的口氣讓你的開心瞬間變得微不足道...

真的.



後記:
本來只是想在 jaiku 上面 microblog 一下
但是一句話好像很難涵蓋這麼多複雜的想法和連續的事件, 所以我更新了三個 jaikus
然而「需要三個 jaikus 來舖陳這個事件」的事實讓我發現這件事似乎不那麼 micro
讓我突然想到「 microblogging 也許真的在某些程度上扼殺 blog 」的恐怖現象
最後還是決定回來發成一格.

後後記:
其實用「漂亮」來形容十一二歲的混血兒是不正確的形容詞
正如同用「女孩」來描寫十一二歲的漂亮女生是不正確的名詞

因此引述原文中不正確的寫法如下:

一個超級漂亮的十一二歲, 穿著旗袍的混血女孩

正確的寫法如下:
一個超級萌的旗袍混血蘿莉

由 edgar 發表於 July 26, 2008 08:02 PM
迴響
發表迴響













記住我的資訊?